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第3項規定暨本署113年9月5日健保醫字第1130664088號函辦理。
二、旨揭牙醫門診總額結算說明表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路徑為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付規定/各部門總額預算分配參數及點值結算說明表(105年起)/牙醫總額。
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規定,自113年9月15日起,牙醫門診總額費用之暫付、核付,依113年第1季結算點值辦理,並於113年9月辦理該季點值結算後追扣補付事宜。
健保署牙醫門診總額各分區一般服務每點支付金額結算說明表:
https://www.nhi.gov.tw/ch/cp-6447-7eaf8-2770-1.html
健保署各總額部門結算及預估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