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本部於112年6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637號公告廢止,並於112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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