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配合「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規定。

 

衛生福利部配合「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規定,時戳服務將於111年7月1日起,關閉未申請之來源IP,請需使用時戳服務之各會員儘速向HCA完成申請程序及繳費以免影響相關作業
為建立衛生醫療電子認證機制,提供安全及可信賴的醫療電子服務,衛福部持續營運醫事憑證管理中心(HCA)並簽發醫事憑證 I C卡(含行動憑證),並同時提供時戳服務。
依據「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規定,HCA自111年4月15日起,擴大收費範圍,包含所有醫事憑證核發、換發及補發,以及時戳服務。為顧及醫療院所因作業程序未能於111年4月15日前完成申請及繳費,衍生無法依規定完成病歷電子簽章問題,HCA時戳服務已延後至7月1日起限制有付費院所方可使用。惟基於公平原則,於4月15日起至6月30日所申請之用戶,年費生效期間均為111年4月15日至112年4月14日。
各醫療院所如需使用HCA時戳服務,而尚未辦理申請者,敬請參照「時戳服務申請流程」(詳載於HCA網站),儘速向HCA完成申請程序及繳費以免影響相關作業。如有未盡事宜,請至網站(https://hca.nat.gov.tw)查詢,或逕洽客服電話:0800-3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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