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牙醫門診總額結算說明表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
路徑為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
付規定/各部門總額算分配參數及點值結算說明表(105年起)/牙醫總額。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6660718173493770&topn=5FE8C9FEAE863B46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規定,自111年3月15日起,牙醫門診總額費
用之暫付、核付,依111年第3季結算點值辦理,並於110年12月辦理該點值結算後追扣補付事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