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6年牙不足方案1月論量費用及論次費用申報提醒事宜
說明如下:
一、106年1月論量費用:因涉及院所申報後之暫付作業,醫療院所仍可依每月例行費用申報作業流程先行申報。
二、106年1月論次費用:
(一)106年方案已公告「論次費用須至『健保資訊服務網系統(VPN)』登錄巡迴服務明細並於傳送資料後列印申報總表及明細蓋上院所印信再寄送至分區申報」之相關規定(方案P.15,同時適用執業計畫、巡迴計畫),先予敘明。
(二)本署「健保資訊服務網系統(VPN)」及分區後端核定作業系統雖已完成建置,惟因論次費用電子化申報作業同時涉及「IDS、西不足、中不足、牙不足、收容對象醫療、牙特」等數項方案
為系統使用介面至臻完善,以利參與各方案計畫之醫療院所後續申報,署本部資訊組刻正就分區業務組協助測試後所提使用結果及意見修改系統介面
依規定106年1月論次費用可於2/20前申報(且6個月內皆可申報),煩請醫療院所再稍待幾天容署本部修改系統介面後,再行申報106年1月論次費用(預計再約一周)。
另因本署舊版論次費用核定系統已關閉,無法核定106年起發生之論次費用,如院所已循舊制方式申報論次費用,煩請院所仍需改以電子化申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