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通知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通知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供醫療服務的次月一日起算六個月內申報醫療服務點數及藥物費用,請轉知所屬會員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專案輸注液申報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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