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牙醫師高爾夫球隊章程

 

一、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並加強會員間之聯誼促進牙醫師交流,特成立此新竹市牙醫師高爾夫球隊(以下簡稱本會)

二、參加資格:牙醫師、眷屬及所屬診所工作人員及牙醫相關產業人員。

三、組織:

1.    本會設會長一名,由全體會員互選產生之,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會務,任期一年,得連任一次。

2.    本會設總幹事一名,由會長延聘之,執行比賽及各項會務,任期與會長同。

3.    本會設財務長一名,由會長延聘之,執行會費收支等之事宜,任期與會長同。

4.    以上各項職務皆為榮譽職。

四、比賽:

1.    例賽每月舉行一次,原則以每月20日(含)後的週三上午7:00開打。若配合重要節慶時得順延舉行,地點以新竹、桃園、關西一帶知名球場,並由會長安排指定地點赴海外球場聯誼。

2.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協會所規則及各球場之單行規則。

每次比賽設下列獎項及獎品:

a.    總冠軍一名(每人每年限一次)。

b.    淨桿冠、亞、季軍各一名。

c.    幸運獎(第七名)一名。

d.    跳獎:第5、10、15、20、25、30………

e.    努力獎:(倒數第二名、BB)一名。

f.    近洞獎四名及第二近洞獎二名【第二近洞獎為OUT、IN取標準桿4桿各一洞H.D最高者】。

g.    老鷹獎、一桿進洞獎、雙鷹獎。

h.    全勤獎

五、會費及費用

1.    年費每人新台幣8,000元,年度開始時一次繳付,年度結束時得討論調整下年度年費標準。

2.    每次列賽獎品,賽後餐費由會費支付之。

3.    果領費、桿弟費、賣店飲料費、賽前飲料費自理。

4.    每次報到時間必須在預定開球前30分鐘內到達,超過報到時間15分鐘後即算遲到,遲到者每次請捐助球隊300元。

5.    以報名參賽而未出席者,請樂捐贊助費500元。

(但書若臨時不克參加者,須與會長或總幹事聯絡者不計)

六、來賓邀請辦法:

1.    每次例賽會員可以邀請來賓參加。

2.    來賓擊球之成績不列入比賽成績。

3.    會員與來賓同組擊球時,同組中必須有會員二人以上,其成績方可列入比賽成績。

七、其他:

1.    不定期邀請專家向隊員講解高爾夫球禮儀、打球應注意事項及打球技巧等以提昇本隊氣質與水準。

2.    本章程及其他未盡事宜經會議得修改之。

註一:獎品標準如下

2000

2000

1500

1000

500

3顆

6顆

3顆

註二、*老鷹本會提供2000元

    一桿進洞(由本隊會員提供每人贊助500元、會長贊助10000元)購買獎盃及獎品。

    雙鷹(由會長提供)五萬元購買獎盃及獎品

       註三、本會不定期敦請公會會員廠商提供附獎贊助。

3.比賽成績(淨桿)相同時,以差桿少者為先,差桿相同時以九洞少者為先,在相同時由倒數第18洞起,逐洞比較,以少者為先。

4.    差桿調整,以下列標準(四捨五入)計算:

名次/差桿

0-9

10-19

20-28

29-36

冠軍

1

2

3

4

亞軍

0

1

2

3

季軍

0

0

1

2

低於標準桿調整數

1/3

1/2

2/3

全部

   註一、總桿冠軍因每人每年只限一次,當次差桿不予調扣,以示優惠。

5.    年度差桿調整方法如下:

(年度總桿平均數-72)乘以0.8=新年度差桿(最多以36桿計)

    6.新加入會員之差桿評定以其第一次參賽總桿數減去72後乘以0.8計算。